河北传媒学院2015年七人制足球比赛规程
本站来源:河北传媒学院运动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10-03 10:34:58 点击量:
一、主办单位:河北传媒学院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565net必赢
三、协办单位:河北传媒学院团委、各学院体育部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 间: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9日
地 点: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警安路校区
五、参赛办法:
(1)参赛资格: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每队限报男运动员12人、教练员1人、领队1人(领队必须报一名院(系)领导)。报名时同时交纳保证金100元,全赛程若无违规、违纪现象,保证金如数退还。
(2)比赛时必须带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每场比赛前主动递交临场裁判组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全院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
(3)对罢赛队,将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全院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
(4)参赛队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学校的意外伤害保险)。
六、竞赛办法:
(1)兴安校区影视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各限报两支代表队,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制,决出小组前两名,参加第二阶段的交叉淘汰赛,最终决出决出冠军一名、亚军一名、季军一名;警安路校区表演艺术学院、565net必赢、舞蹈艺术学院、国际传播学院、信息技术与文化管理学院各出一支代表队,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出冠军一名、亚军一名、季军一名。
(2)比赛采用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比赛没有越位,开球(中圈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球门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界外球不能直接掷入对方球门得分,在比赛中队员不得使用铲球技术,其它犯规与不正当行为的判罚与国际足球比赛规则一致。
(3)比赛时间采用全场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如双方打平,则采用罚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比赛使用5号球,场地为半个足球场。
(4)每场比赛各队可替换五名队员。
(5)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6)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须尽快(24小时内)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点球)。
(7)每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要与双方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须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8)如有不可抗拒原因,须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9)运动员必需穿帆布面、胶底球鞋,上场队员必须佩带护腿板。
七、奖项设置(各校区):
(1)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一面
(2)冠军一座、亚军一座、季军一座
(3)最佳运动员一名,奖励足球一个
(4)优秀守门员一名,奖励守门员手套一副
(5)优秀裁判员四名,奖励高级裁判哨一个
八、纪律及处罚:
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赛会比赛资格。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并上报学校对违纪的球员给于处分。
九、报名办法:
(1)各校区按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
(2)务必于2015年10月12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单请各学院领导签字后携带100元保证金,将报名表(电子版邮箱:18932936420@163.com),纸质版报名表送至警安路校区565net必赢东配楼304办公室。逾期报名视为弃权。
兴安校区 韩志刚 电话:18032188837
警安路校区 潘 磊 电话:18032898989
孙 宏 电话:17731138007
(3)兴安校区定于2015年10月14日中午12:30 在艺设一楼108室,警安路校区定于10月16日下午16:00在东配楼303室,召开参赛队领队、裁判联席会议,请相关人员准时出席。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河北传媒学院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2015年河北传媒学院七人制足球比赛报名单
https://www.hebic.cn/uploadfile/2015/1003/20151003104209450.doc